Thursday, August 10, 2006

分手

大家相處了一段時光, 已堆積不少的情感。 每週的接觸, 你的個性我亦十分了解。 你有很多優點. 有氣質, 有原則, 有錢。 但我不懂得欣賞。 其實我是一個簡單的人, 只需要一些簡單的東西。 可是從你身上, 我找不到 ... ... 我不想在這裡談論太多我們的問題。 阿 "蕉" 隻歌都有唱:

Be a man, if you can, 就算一朝翻了臉
做個君子好相見, 愛不了當買個經驗
Be a man, if you can, 別揭私隱那麼賤
共你畢竟相好過, 你都要面, 將愛恨留念


多謝你給我的一切, blogspot.com. Best wish to you! 我的新 blog 是:
http://sammycafe.blogsome.com 有空的話, 請來坐坐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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